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资料图】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文天
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积极与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发
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独立监督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任委员五名,均由在任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组
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廖县生(主任委员):男,1968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现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中文传媒独立董事,江西省
政协常委,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凌卫(委员):男,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主任记者。现
任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文传媒党委
副书记、副董事长。
吴卫东(委员):男,1966年1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
经济师。现任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中文传
媒董事。
李汉国(委员):男,1956年7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教授。现任江西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证券与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
董事和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
黄倬桢(委员):男,195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西联创宏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中文传媒独立董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参
加,审议通过 9 项议案并听取 2 项报告,对各项议题均发表了尽职意见,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全景传媒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
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委员对议案回避表决。
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内控审计机构对中文传媒 2021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情况
的报告》2 项报告;(二)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4 项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项议案。
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 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核查。
关于独立性方面,大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从公司获取除法定审
计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
投资情况或其他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
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在形式、实质方
面保持双重独立。
关于专业性方面,经对大信所资格证照、职业情况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查
阅和了解,相关审计人员具备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
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能够严谨、客观、公允、
独立地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
操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
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年度审计结束后,大信所为公
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原聘任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查阅大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及听取相关选聘工作汇
报后,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
况进行审查,认为大信所的执业资格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大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及 2022 年度工作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认可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同
时督促公司要严格执行内审工作计划,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机构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关键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相关财务报告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反
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指导性文件,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指导并协助公司监察审计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成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大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评价范围明
确、评价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
实际运行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评价科学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情况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
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仍
需进一步完善及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以更好地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协助
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
素质及相关审计工作效率。
(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
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
往来情况并出具相关审阅意见,未发现控股股东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
应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及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委员在各自领域的专
业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
支撑,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继续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监管重点及要点,强化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机制,做好与公司内控机构、外部
审计机构、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工作,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断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新贡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廖县生、凌卫、吴卫东、李汉国、黄倬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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